臺南大學特殊教育學系

News系務公告

大學部
2025-08-29

114-1特殊教育學系學生期中專業能力檢測要點

114-1學期將於開學後的第三週施行《期中專業能力檢測》測驗,詳情請參閱下文及附件:

一、實施目的:確保學生達成特殊教育基本素養,符合專業課程設定之目標與能力。

二、實施對象:
      1.大學部三年級學生

      2.修習「身心障礙學生國語文與數學教材教法(1)、聽覺障礙教材教法、視覺障礙教材教法、情緒行為障礙教材教法、溝通障礙輔助科技與實作」,包含大學部、學程生、博碩士生下修者。

三、檢測時間:

      1.「共同科目」於三年級上學期開學第一週考試。

      2.「各類組指定科目」於各類組教材教法課程開課當學期,第 3 階段加退選後 隔週課堂考試。 

四、實施結果:
      1.檢測成績(各類組指定科目)將列入選修之「教材教法」課程學習評量成績,佔學期總分 15%。
      2.檢測結果於期中考前,由授課教師安排檢討。
五、考試科目與有關事項(附件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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