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部
2024-02-26
特殊教育學系113學年度師資培育公費生乙案甄選公告
一、申請資格:
申請者需符合下列項目之資格。
1.本校特殊教育學系之師資生,或碩士班研究生具特殊教育學程師資生之資格(或具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書)者。
2.學業成績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,德育操行成績每學期達80分以上,並不得有任何記過以上處分。
3.修課條件能符合於116學年度分發之學生。
二、申請期間及方式:
(一)報名時間:自2024年2月19日(一)至2024年3月15日(五)下午5點止。請檢附以下資料,送至特殊教育學系辦公室:
1.申請表。
2.歷年學業成績單及德育操行成績證明。
3.書面審查資料:自傳、修課計畫(如取得公費生後,每學期修課規劃安排),以及其他有利於甄選之資料(例如:特殊專長、偏遠地區服務或帶營隊之經驗、參與競賽優秀表現、指導學生)。
(二)報名費用:申請費1,000元整,複試2,000元整。符合各縣市政府界定之低收入戶,並能出示證明(繳影本證明)之低收入戶子女考生,得免繳報名費。複試費用於複試名單公布後3日內繳齊。
(三)逾期報名,或是報名時繳送資料不全者,恕不受理。
甄選對象、報名資格、甄選方式、公費生權利義務,詳情請參閱附件。
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洽詢分機642,謝謝。
公費生乙案甄選簡章.pdf 公費生乙案甄選申請書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