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南大學特殊教育學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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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活動
2020-08-20

國立臺南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師資培育公費生乙案甄選公告

一、依據

依據國立臺南大學「師資培育法」、「師資培育公費助學金及分發服務辦法」,以及教育部每年核定各類公費生名額,並依103年3月26日102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的「國立臺南大學師資生公費生(乙案)甄選作業要點」辦理。

二、申請資格

申請者需要符合下列項目1與項目2之資格。

1.符合下列資格之一:

(1)目前就讀本校特殊教育學系二年級(107學年入學)之師資生。

(2)108或109學年度入學本校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、輔助科技碩士班、重度障礙碩士班,且具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書。

2.符合下列資格者:

(1)大學部申請者:申請前歷年每學期之學業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,德育操行成績每學期達80分以上,並不得有任何記過以上處分。

碩士班申請者:大學部歷年每學期之學業總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,德育操行成績每學期達80分以上,並不得有任何記過以上處分。

(2)能在111學年度或更早完成下列事項:本系畢業要求、特殊需求領域課程「獨立研究」、師培中心訂定之自然科學強化課程(至少20學分)、通過國民小學學科知能評量標準(國、數、社、自4領域,國語達「精熟」級,其餘達「基礎」級),以及取得國民小學資賦優異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書。

            (3)有意願接受臺南市教育局112學年度之教職分發至新營區新營國小(特殊地區)。

若符合上述資格者,請將申請資料親送或郵寄至系辦公室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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